2013/03/10

張英哲:關於「切割派」(與陳水扁切割的派別) 的言論的幾個問題 (新版本 2022/2/28)


張英哲

關於切割派」(與陳水扁切割的派別)  的言論的幾個問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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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做為一個中小資產階級政黨的矛盾與困境

 

小資產階級清教徒的潔癖: 心理補償性的道德感

小資產階級的才華、智慧和美德

 

資本很膽小,不敢公然賄賂;資本很膽大,把賄賂變成合法!

資本很膽大: 為了利潤,資本沒有不敢做的事!

資本主義的民主(Bürgerliche Demokratie/Capitalistic Democracy)

 

令人尊敬的女法官、資深律師和公正的法學者一致簡潔而明確地公然宣告: 陳水扁案判決自始無效!  陳水扁沒有貪瀆!  陳水扁案是政治案件,他的案件在法律上難以定罪!  陳水扁無罪!  陳水扁無罪辯護,我們充滿信心!


傑克希利(2015/7/12):
One Short Film for Chen, One Giant Leap in Justice for Taiwan
平反阿扁的一部短片,台灣公義的重大共業。
作者傑克希利 (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主任及創辦人)
節譯者:凃瑞峰

 


針對反扁派、「與扁切割派」[2] 及其他派的言論觀點,這裡提出幾個問題來討論:

 

他們說: 尊重司法」、「陳水扁收受政治獻金疑有對價關係」、「陳水扁收受大筆捐款,然後分贈給參選的黨員,他這樣做只像是一個政治派閥,沒有大格局」、「挺扁人懷有後殖民心態」、「要求特赦陳水扁是求情求饒、卑躬屈膝、自取其辱」、「陳水扁還有很多案件尚在審理中」, ...等等。

 

陳水扁(特別是他把數十億錢密匯到國外的消息)發生的第一時間(20088月中)就撰文嚴厲指責他的人,這裡舉兩個在台灣派陣營裡很傑出的人物:台獨聯盟前主席黃昭堂李筱峰教授。黃昭堂後來較少指責陳水扁,而且曾經到監獄探望他。而李筱峰最初的語言是:這個家庭比國民黨更可惡!』後來他幾乎不再嚴厲指責陳水扁,而在他自己後來撰寫的幾篇文章裡談到陳水扁時,他自己的內心常常出現了隱隱的反省與掙扎經過三年半,終於在2012311再撰文,呼籲馬英九特赦陳水扁。李筱峰在此改變了他自己原先對陳水扁的評斷了嗎? 他呼籲特赦,不過仍然沒明確表示,陳水扁沒有貪污[3]

 

在同這個時間,一位媒體界的名人,也曾是陳水扁總統任命的前國安會副秘書長,江春男(筆名:司馬文武),卻於20120329撰文,以輕佻的語言對陳水扁冷嘲熱諷,並且沒有公正證據的情況下仍然認為阿扁歪哥」,並且把他等同於獨裁者[4] 可憐的阿扁,提拔一個人,卻落得這般回報! 世態真是炎涼啊!

 

在同一篇文章裡,司馬文武(江春男)同時還給非常關心台灣主權獨立的人強加思想和態度,說這些人因為懷抱舊時代痛恨國民黨的情緒而容忍陳水扁「歪哥,容忍陳水扁把數十億錢藏到海外。江春男(司馬文武)接著甚至和這些非常關心台灣主權獨立的人公然對幹,蔑視這些人是沒有獨立思考能力、仍舊懷著後殖民心態的人。


 江春男(司馬文武)非常關心台灣主權獨立的人強行帶了幾頂大帽子但是,他值得這些高貴的人同樣給他強加思想和態度,並且也回敬給他一頂帽子嗎?!他沒有這種價值! 有一點正常而優秀思考能力的高尚人不會隨便給別人強加思想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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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把數十億錢款密匯到海外的做法,在2008年當其原因、動機和目的都還不明之前,一向或許都支持民進黨的人就有些人咬牙切齒、義憤填膺,不諒解他,與他切割、遠離他,對他落井下石。確實,陳水扁以及和這件事有關的他的親人,可說犯了嚴重的過錯。然而,當陳水扁被控貪污的司法程序已經日愈不能證明這些巨款是貪污或接受賄賂所得時,他們的瑕疵、污點、過錯再嚴重也都是道德過錯」,不是法律犯[5] 任何人可以因某個人有了「道德過錯」而不喜歡這個人,可以看不起他、可以不原諒他、可以譴責他,可以責罵他,可以唾棄他,可以憎恨他,可以詛咒他。但是,任何有思考能力的人,(或以司馬文武的用語:) 任何有理智的人 應該不難分辨「道德過錯/ Sin/Sünde」與「法律犯罪/Crime/Criminality/Kriminalität本質性的差異和分際為了「道德過錯」陳水扁應該一開始就被一再羈押,並且在無證據下就先被控貪污,被判處重刑,並且被囚禁在那樣缺乏人性的牢獄受盡迫害折磨嗎?

 

歇斯底里的反扁恨扁派、「與扁切割派」,對這樣的檢調、司法、獄政、國民黨和干涉司法的馬英九政權沒有一點批判抗議! 歇斯底里的反扁恨扁派、切割派已經因私人恩怨、私人仇恨、政治算計或心理補償性的道德感(見下)而喪失理性和理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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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場對陳水扁的司法審判的真正本質是什麼? 這是一場國民黨政權以司法為手段、對卸任的台灣人總統所進行的法西斯般的政治迫害!

 

2012929日「台灣教授協會」主辦一場學術研討會,題目:「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在第一場演講結束後我以一位聽講者的身份向主持人和演講者發問請教: 『陳水扁把大筆錢款密匯到國外,他這樣的行為確有政治道德上的瑕疵、污點、過錯(Sin/Sünden)。請問,到目前為止陳水扁被起訴和被定罪的諸多案件在法律上他有 ? 我強調「法律的罪」,德文叫Kriminalität

 

演講者(陳林法學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繼盛律師毫不含糊地回答:陳水扁無罪。』法學教授陳耀祥也毫不含糊地回答:陳水扁案是政治案件,他的案件在法律上難以定罪。洪英花法官更早在2009年就宣告: 陳水扁案判決自始無效! [6]

 

接著,「台灣教授協會」把「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這一場學術研討會的資料編輯成書,並在半年後於2013310日聯合「凱達格蘭基金會」和「台灣永社」共同舉辦「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新書發表會暨座談會。在座談會上,陳水扁的辯護鄭文龍律師更堅定地強調:陳水扁無罪辯護,我們充滿信心!

 

「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這一本書的作者群肯定已為台灣的民主法學教育和司法民主化的奮鬥,做出卓越的貢獻,並且這一本書也為國民黨政權從以前到現在、一貫如法西斯般蠻橫操控司法的惡劣行跡,留下歷史的見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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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切割派」言論的幾個問題

1) 「尊重司法」:台灣從過去到現在,特別是在中國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在重大的政治案件裡,司法什麼時候沒有受到國民黨政權的干預與操控呢!? 台灣從過去到現在,特別是在中國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在重大的政治案件裡,司法在什麼範圍裡、在什麼程度上是值得尊重的呢!? 反扁恨扁派、「與扁切割派」,有些人已經自覺或不自覺地相信國民黨和藍色/親中媒體對陳水扁貪污的指控(污衊),他們一直都幸災樂禍地在等待國民黨的司法把陳水扁辦出幾件大貪污案。台灣現在的司法值得尊重嗎? [8]

 

2) 說「陳水扁貪污」。陳水扁到底有沒有貪污? 既然沒有私取國庫的錢或公款,那怎麼叫「貪污」? 既然陳水扁沒有貪污,那麼他的罪狀是什麼?

 

3) 「陳水扁還有很多案件尚在審理中」。到2013年初陳水扁被入罪已超過四年了,他是否有貪污,應該被司法徹底查清楚了。然而說這種話的人的心態卻是在熱切期待陳水扁被被檢調發現貪污、被判貪污。這種心態的心理基礎沒有什麼深奧,就由讀者自己去分析解讀。

 

4) 陳水扁收受企業界的大筆政治獻金就一定有對價關係? 從而就是貪瀆嗎?! 自從陳水扁被迫必須對司法交代其政治獻金的流向,而不得不說出一些接受他的贈款的人以後,有些接受他贈與的黨內同志避之唯恐不及;另有些接受他提拔的人看不起扁,說他收受大筆獻金,然後像大哥再把錢朋分給小弟,這種做法沒有大格局,而只是一位政治派閥,並質疑陳水扁的政治獻金有對價關係

 

5) 在台灣,「政治獻金有沒有對價關係」,其標準是由誰定義的? 為什麼中國國民黨長期收受更大筆的金錢都是政治獻金,而就沒有對價關係,而陳水扁收受大筆政治獻金就有「對價關係」?![9] 台灣派/綠營裡就是有這樣「極端愛好清潔與清廉的小資產階級清教徒: 這些清教徒,有的人對國民黨的罪大惡極、貪污貪瀆和攫掠龐大黨產感到無能為力,對國民黨,他們不會義憤填膺,卻只會轉而對台灣派自己的政治人物咬牙切齒,並要求絕對的清廉,以表自己的道德高標。他們這樣做,只是一種心理補償作用!? 補償自己在面對國民黨真正的大貪腐和罪大惡極時無能為力?! 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心理補償性的道德感」。

 

6) 台灣派/綠營裡就是有人要求台灣派自己的政治人物不要收受大筆政治獻金。(例如在2012410,星期二晚上21:40在電視番薯台的汪笨湖News節目上有一位自稱85歲的聽眾Call in ,勸勉陳水扁和台派的政治人物不要學國民黨/中國派的政治人物一樣,收受政治獻金。) 這些善良的小市民不瞭解在資本主義社會裡的一般政治競選的大場景和大規模! (例如美日歐那些較發達的資本主義的民主政治政治競選怎樣募款,怎樣花錢,怎樣燒錢!)更何況陳水扁時代的民進黨面臨的國民黨一隻擁有龐大黨產的怪獸! 為了對抗這樣的巨獸(且不說還要推動民主和台灣獨立運動)陳水扁難道不需要(不可以)募集大筆金錢嗎!? 他募得或收受大筆金錢就一定有對價關係? 從而就是貪腐嗎?!

 

7) 再者,當民進黨黨主席時蔡英文處理民進黨2億元債務時,為了避免大資產階級影響民進黨,她可以不收受大戶的大筆捐款,而只收受小額捐款來解決,這確實具有小資產階級的才能、智慧和美德。可是當她在總統競選時拒絕()資產階級的大筆捐款時,這就無異於暗示加明示,她(和民進黨)若執政,將不會給()資產階級左右民進黨政權的機會,而這無異於暗示加明示,民進黨政權不會給()資產階級特權與好處。這誠然是一種三隻小豬小資產階級的智慧和美德。然而就在20121月的總統選舉前夕,台灣幾個親中的()資產階級、金融資產階級和壟斷性的財團(Monopol)就更在中共的指使下,公然支持國民黨的候選人。這正是民進黨做為一個中小資產階級政黨的矛盾與困境

 

8) ()資產階級和壟斷性的財團為什麼要支付大筆政治獻金給當政的執政黨和有執政潛力的在野政黨以及它們的黨員? 為什麼要支付大筆政治獻金給政權首長和各級民意代表? 他們甚至敢於鋌而走險、違法賄賂各級政府的官員! 他們真是為了奉獻社會-政治的理想嗎? ()資產階級之所以捐大筆錢款給政黨、政治人物和官員,無非期待在一國之內或在世界市場、在資本主義的競爭裡取得(所謂合法的)經濟特權與好處()資產階級本身誠然不是直接的(政治)統治階級/階層(Regierende Klassen/Schichten)卻是凌駕於政治權力之上的、實實在在的、真正能夠呼風喚雨的「社會支配階級/Herrschende Klassen! (注意:這裡指的是階級(Klasse)而不是個人。) 在資本主義的社會裡,如果()資產階級沒有可以藉供給財物給政治權力,以期從政治權力的領域換得對其個人本身和本階級的資本增值與資本積累的特權那麼資本主義就不稱之為資本主義了! 這種形式的政治獻金有沒有對價關係!? 資本主義的民主政治較發達的國家裡,經濟和政治的這些關係被立法權規範在一定的所謂合法的範圍裡,這或許可以稱之為合法的對價關係 合法的賄賂,這如果不是個別資本家個別的對價關係或合法的賄賂,但是這肯定是整個資產階級合法的對價關係合法的賄賂

 

小資產階級和自由主義的清教徒就是看不到資本主義的這層本質及其表現形式[10]

 

9) 這裡談到資本家和資產階級與政治人物之間的金錢關係。做為人的資本家只是資本的人格化;所以與其說資本家有個性,不如說 資本有人性為了避免可能產生的誤解,這裡要說明一下。我們絕不用玫瑰色彩描繪資本家和資產階級的面貌。這裡涉及到的人物,只是經濟範疇(即資本)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階級關係和利益的承擔者。我們的觀點是: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是一種(類似)自然史的過程。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脫各種關係,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係的產物。同其他任何觀點比起來,我們的觀點是更不能要個人對這些關係負責的

資本有人性,它有時很膽怯,有時很膽大。它很膽大: 為了利潤,資本沒有不敢做的事。一位倫敦的修鞋師傅就看得出來:『資本逃避動亂和紛爭,它的本性是膽怯的。這是真的,但還不是全部真理。資本害怕沒有利潤或利潤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 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 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如果動亂、紛爭和戰爭能夠帶來利潤,它就會鼓勵甚至製造動亂、紛爭和戰爭。走私和販賣奴隸就是例證。[11]

 

資本很膽小,不敢公然賄賂;資本很膽大,把賄賂變成合法!

 

小資產階級和自由主義的清教徒只看到資本主義的文明,卻看不到資本主義的野蠻;在資本主義的世界裡他們只看到抽象的自由、民主,卻看不到資本主義反自由、反民主的元素

 

10) 美國為了因應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的資本主義經濟的崛起,早在1978年就開始擴大遊說制度(Lobbyismus)以便使整個社會結構和權力平衡更往對工商團體和『有組織的貨幣(Organized money)的那一個階級和集團(即壟斷性的大資產階級) 』更有利的方向傾斜。這種由行政權結合立法權而製造的「社會不平等」已經深深地危害了民主制度。『美國的兩大政黨已經愈來愈依靠大財團過活了。』(參閱: R. Weissenbacher: “Wir wissen, dass wir das Spiel jetzt nach Euren Regeln spielen müssen...“ (德文: 我們知道,現在我們必須按照你們的規則玩遊戲...), 載於: Z-Nr.89, März 2012, S.60. )

 

11) 這樣的美國(以及歐洲和日本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貧富差距也隨之更加速擴大。只是由於這些較發達的資本主義民主(Bürgerliche Demokratie/Capitalistic Democracy)的立法權、檢調機關、司法和有些較大的媒體還能夠對政黨和大資產階級裡的不同集團維持著資本主義民主(Bürgerliche Demokratie)僅存的相對公正性和相對獨立性,再加上在社會裡存在著對資本主義的分析與批判的社會力量(雖然這些力量現在已經相對弱化),這才能夠使這些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大批惡性的賄賂、貪污和產生像中國國民黨一樣烙印著邪惡與罪行的政黨惡霸。

儘管如此,這些較發達的資本主義的議會民主力量(Parlamentalische Demokratie),特別在當今,在面對他們各自國家裡和跨國的壟斷集團與金融資本/金融市場資本主義(Finanzmarkt- Kapitalismus) 的霸權勢力的進逼時,也仍然沒有足夠的力量對抗資本所造成的貧富差距愈越擴大的傾勢,這就益加顯示,『在資本主義社會裡經濟勢力凌駕政治、凌駕國會議員的現象;壟斷集團與金融資本凌駕民主的本質。

 

德國諾貝爾獎作家Günter GRASS寫道(其內容是): 當今的資本主義社會是一個階級分裂的社會,它充滿著一些重大的問題: 國家債務攀升無度;社會貧富兩極更加嚴重分裂,貧者更廣,而富者階級更加凌駕於社會之上;面對財團的經濟勢力,那些經由人民的自由民主選出來的國會議員卻毫無制衡的力量。面臨這些重大的問題我認為,改變社會財產關係和財富分配,即改變社會體制的課題(Systemfrage),它的必要性不能再繼續被消音掩蓋。(….) 21世紀改變資本主義體制的革命課題必須與社會的多重危機一併思考:世界人口膨脹、水資源缺乏、飢荒、貧困、難民潮、氣候變遷…..):

(德文原文):Günter GRASS:Das Auseinanderdriften in eine Klassengesellschaft mit verarmender Mehrheit und sich absondernder reicher Oberschicht, der Schuldenberg, dessen Gipfel mittlerweile von einer Wolke aus Nullen verhüllt ist, die Unfähigkeit und dargestellte Ohnmacht frei gewählter Parlamentarier gegenüber der geballten Macht der Interessenverbände und nicht zuletzt der Würgegriff der Banken machen aus meiner Sicht die Notwendigkeit vordringlich, etwas bislang Unaussprechliches zu tun, nämlich die Systemfrage zu stellen. (…)  Die Systemfrage zu stellen, bedeute nicht, die Revolutionen des 20. Jahrhunderts wiederholen zu wollen. Im 21. Jahrhundert muss die “Systemfrage” aus “der gesamten Gesellschaft heraus” gestellt werden. Wenn diese Fragen aber nicht gestellt werden, dann stehen uns schlimme Zeiten bevor: „ Krisen, die weitere Krisen hecken, der ungebremste Anstieg der Weltbevölkerung, die durch Wassermangel, Hunger und Verelendung ausgelösten Flüchtlingsströme und die von Menschen gemachte Klimaveränderung.“  (原載於:「南德日報」/ Süddeutsche Zeitung v. 4. Juli 2011, S.11Zit. nach : Deppe: Gewerkschaften in der Krise, in: Z. Nr. 92, Dez. 2012, S. 12f..)

 

12) 在資本主義社會裡,經濟勢力凌駕政治、凌駕國會議員;壟斷集團與金融資本凌駕民主。在資本主義的經濟比較繁榮的時代,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到1970年以前的所謂 「黃金時代/The Golden Age」,政治力量(國家、行政權與立法權)在面對經濟勢力的壓力時,政治力量的相對自主性 (Relative Autonomie des Politischen gegenüber dem Ökonomischen) 是較高的。然而,當資本主義的經濟陷入長期的危機以後(例如1970年代初期以來延續迄今的普遍性危機)政治力量的相對自主性就愈加明顯地式微,資本主義的民主(Bürgerliche Demokratie)就愈加明顯地被壓迫、被弱化、被侵蝕、被破壞。


   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如此,台灣能夠例外嗎?

 

13) 民進黨能夠不需要()資產階級的大筆捐款與支持而發展嗎? 民進黨,即使非常困難,難道不可以(不需要)爭取台灣民族的大資產階級的支持與資助嗎? (面臨中國非常粗暴野蠻的「國家集權統治與調控的資本主義」[12]台灣的大資產階級還能夠以台灣民族資產階級的屬性而發展嗎?) 同法西斯的國民黨勾結粗暴野蠻的中共的惡霸力量相比民進黨本身只是一個中小資產階級的政黨;況且台灣的小資產階級、中小企業主、受薪階級以及僱傭勞動者階級的民主派的總體力量也還不夠強大,台灣的工人階級運動更沒有強大穩固的傳統。這樣的民進黨在和(要和)龐大的政黨惡霸國民黨競爭時不需要()資產階級的大筆捐款嗎? 台灣民主運動和台灣獨立運動不需要大筆金錢嗎? 陳水扁去募集大筆政治獻金來支援民進黨和參與競選的黨員,他這樣做就是政治派閥的行為嗎? 他這樣做就有對價關係而貪瀆? 他這樣做就是為了累積個人與家人的財富嗎?

 

 

14) 民進黨本身只是一個中小資產階級的政黨,她若要代表(而不是同情)弱勢階級的利益,那麼整個黨從上到下都必須自我改造,她需要新的領導、新的幹部、新的意識形態、新的理論以及新的策略。

 

15) 以上的論述,只是要和讀者們一起想一想,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裡的資本主義的民主政治的具體內容,以及它們的運作與資本主義的經濟運作的相互關係,並以之來想一想,在人類思索「克服資本主義」,並追求建立「人類有尊嚴與合乎人性的續存」的新社會型態(Gesellschaftsformation)的過程裡,台灣民族民主運動應該奮鬥的方向與途徑;這是一條漫長而艱苦的道路。

 

16) 要檢驗陳水扁有沒有歪哥」,要檢驗的「政治獻金有沒有對價關係, 我們從來不曾要求使用特殊或寬容的標準,而只要求按照現時最嚴格的法律來檢驗他。  

 

17) 令人尊敬的女法官、資深律師和公正的法學者已經一致簡潔而明確地公然宣告: 陳水扁案判決自始無效!  陳水扁沒有貪瀆!  陳水扁案是政治案件,他的案件在法律上難以定罪!  陳水扁無罪!

 

18) 無罪就應無罪釋放!! 主張陳水扁無罪,無罪釋放!,是鄙視被國民黨操控並踐踏的中華民國司法!陳水扁沒有貪污! 陳水扁無罪! 要求無罪釋放陳水扁,不是求情求饒! 不是卑躬屈膝! 不是自取其辱! 而是堅持真相! 堅持民主! 堅持人權! 堅持正義! 反對政治迫害! 對抗民族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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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初稿 2013/2/28


            本文另轉載於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20130310101


註釋


[1] 這一篇文章原是「張英哲陳水扁總統政治受難記 文獻與論辯」一文的第X(10)。另本文也刊登在 Taiwan-e-News: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20130310101
[2] 反扁、疏扁、「與扁切割派」及其他派,這裡所指的人物派別,不是指那些天生的、深入骨髓的反台、反扁、恨扁、仇扁派,而是指台灣派、民進黨的支持者和民進黨的黨員,以及接受陳水扁總統資助競選,或是陳水扁總統提拔的人。
[3] 李筱峰(1) (2008/8/17) 這個家庭比國民黨更可惡! (李筱峰在陳水扁案開始的第一時間2008/8/15就立刻寫了這一篇文章)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17/today-o6.htm; 李筱峰(2) (2012/3/11): 籲請馬英九藉連任總統特赦陳水扁: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1/today-o9.htm
[4] 司馬文武:「救馬唯扁」,載於: 蘋果日報 2012 0329日,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329/34122903/applesearch/
[5] 另可參閱:蔡丁貴教授於(2010/6/18)寫的、尚未發表的文稿: 阿扁總統的過錯與罪。(感謝蔡教授分享他尚未發表的文稿。)
[6]  洪英花法官: 陳水扁案判決自始無效,自由時報, 2009.9.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12/today-o5.htm)
[7] 台灣教授協會」(出版者):「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201212月初版。
[8] 參閱:王美琇: 這種司法值得尊重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9/today-p1.htm
[9] 李筱峰(自稱對扁珍家族的海外密帳至今(2012/3/11)仍不體諒的人): ….. 再者,不要忘了馬(英九)選舉時,台商就給了他近十億政治獻金,三大科技公司各給他十億。因此李遠哲院長曾質問:阿扁收政治獻金叫做貪污,馬英九和國民黨收數倍到數十倍,就叫政治獻金,差那麼多? 參閱李筱峰(2) (2012/3/11): 籲請馬英九藉連任總統特赦陳水扁: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1/today-o9.htm 
[10] 這些加引號的矛盾語詞無以名之,姑且稱之為「形容語的矛盾/contradictio  in adjecto」,例如說,非白的白、非黑的黑,的確是矛盾,因為「白」與「非白」兩者是「互為排斥矛盾的概念(Kontradiktorischer Begriff) 」,「合法」與「賄賂」兩者也是「互為排斥矛盾的概念」,但是在上述的社會現實裡「合法的賄賂」卻能夠安然運作。
[11] T. J. Dunning: Trades’ Unions and strikes: their philosophy and intention, London 1860, P. 35, 36./·登寧: 工聯和罷工,1860年倫敦版,頁3536 Zit. Nach K. Marx: Das Kapital, Band 1, S.788, FN 250.
[12]  張英哲: 自然界、人類與人類社會形態的發展 (附簡史表) (2.Aufl.) http://medphilosoph.blogspot.tw/2012/07/blog-post.html
[13] 張英哲: 陳水扁無罪! 無罪釋放! (摘要) http://medphilosoph.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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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初稿 2013/2/28
修訂 201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