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 (K. Marx) (1873)
我的辯證方法 (Dialektik/Dialectic)
(原載於: 馬克思: 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版跋。)
『我的辯證方法,從根本上來說,不僅和黑格爾 (Hegel)的辯證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爾看來,思維過程,即他稱為觀念而甚至把它變成獨立主體的思維過程,是現實事物的創造主,而現實事物只是思維過程的外部表現。我的看法則相反,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
將近三十年以前,當黑格爾的辯證法還很流行的時候,我就批判過黑格爾的辯證法的神秘方面。但是,正當我寫《資本論》第一卷時,憤懣的、自負的、平庸的、今天在德國知識界發號施令的模仿者們,卻已高興地象萊辛 (Lessing) 時代大膽的孟德爾森 (Mendelssohn) 對待斯賓諾莎 (Spinoza) 那樣對待黑格爾,即把他當作一條“死狗”了。因此,我要公開承認我是這位大思想家的學生,並且在關於價值理論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賣弄起黑格爾特有的表達方式。辯證法在黑格爾手中神秘化了,但這決不妨礙他第一個全面地有意識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在他那裡,辯證法是倒立著的。必須把它倒過來,以便發現神秘外殼中的合理內核。
辯證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國的時髦東西,因為它似乎使現存事物顯得光彩。辯證法,在其合理形態上,引起資產階級及其誇誇其談的代言人的惱怒和恐怖,因為辯證法在對現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時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對現存事物的必然滅亡的理解;辯證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它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辯證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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