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8

張英哲: 關於「日據」和「日治」的爭議

張英哲

關於「日據」和「日治」的爭議

(本文原是 張英哲: 從考古學、歷史文件、社會發展以及分子人類學(基因與遺傳學)的研究成果探索「Holo語和客語為母語的漢姓台灣人的祖先來源」與台灣民族的獨立運動一文的第1-3節的附錄,也是對該文註釋4的擴充論述。)


關於「日據」和「日治」的爭議,本文原先只把它以註釋或腳註的方式做簡單的說明。現在我們借這裡把這個議題做稍微詳細的闡述。

關於日本和台灣從1895年到1945年這50年的社會-政治-國家關係,一直都是台灣派和中國派爭論的內容。對這50年的社會-政治關係,中國和台灣內部的仇日派說它是「日本割據台灣」,簡稱為「日據」;這當然是中國立場的觀點
而有些台灣派認為日本根據馬關條約和國際法合法地從中國清朝取得台灣,因此說這50年的社會-政治-國家關係是「日本對台灣的殖民統治」,簡稱為「日治」

而我們認為,這50年的社會-政治-國家關係是「日本帝國主義割據並殖民統治台灣」,這個措詞太長,所以也簡稱為「日治」。雖然與前者同樣簡稱為「日治」,但是兩者的內容並不完全相同。除了「殖民統治」,我們還強調「帝國主義」。
我們的觀點是: 日本做為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日本不是一個抽象物,而是一個具體的東西。這個社會裡有人民,但是如果拋開構成人口的階級,人口就只是一個抽象物。具體的事實是: 不同的人是以隸屬於不同階級的身分,在一定的歷史時代、在一定的生產關係裡從事具體的社會生產活動。在一定的生產關係裡有一群居於社會支配地位的支配者階級,這一群階級是日本帝國主義的積極行動者,這一群階級必須為日本的侵略戰爭行為負最主要的責任。
如果不加階級區別,而把日本當做一個抽象的整體,而加以仇視,則就是反動的民族主義行為。

相反,如果只因為「按照國際法,因而就認為日本統治台灣是合法的。 那麼台灣人民武力反抗日本的統治是非法的嗎? 台灣人民武力反抗日本的統治不是更合乎「人本主義的自然法/ Humanistisches Natur-Recht」嗎? 雖然,在資本主義/帝國主義擴張的歷史時代,殖民地人民的武力抗爭與非武力抗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前幾乎都沒有成功。然而,帝國主義的國際法 VS 人本主義的自然法/Naturrecht,哪一種較合乎歷史的合理性人性的尊嚴!?

我們不把日本當作一個抽象物,而或仇視他們,或諂媚他們。我們批判並反對任何形式的帝國主義、戰爭、殖民主義

根據我們的世界觀、歷史觀與研究方法,我們有自己超越個人或個別民族好惡的觀點。我們是以人類的文明進化、以歷史的意識發展的觀點來看待做為資本主義和帝國主義的日本,從而我們有自己的措詞用語。日本帝國主義占領並殖民統治台灣,這個措詞的內容要特別強調「外來政權、殖民統治、資本主義的文明以及資本帝國主義的野蠻」。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意義在於不斷地克服野蠻,並為爭取人性的文明而戰鬥 ! !

我們的這些論點需要另外用較多的篇幅來說明。(參閱: 張英哲: 主義、殖民主義、台灣與人類的文明2011年。這篇文章載於: http://medphilosoph.blogspot.tw/2015/08/blog-post_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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